我企業承租個人一塊土地,個人要求我單位來交土地使用稅,請問:什么情況下,由土地使用人來交土地使用稅?
【解答】
《》第四條規定: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。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,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;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,由實際使用人納稅。
國稅地[1988]15號第四條:關于納稅人的確定,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。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,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;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,由實際使用人納稅;土地使用權共有的,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。
第一條:關于對免稅單位與納稅單位之間無償使用的土地應否征稅問題,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(如公安、海關等單位使用鐵路、民航等單位的土地),免征土地使用稅;對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,納稅單位應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。
提示: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,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,還有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,由土地使用人來交土地使用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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